藥品注冊制度改革驅動監管方式創新:釣蝦心得分享

時間:2023-12-10 09:11:29 作者:釣蝦心得分享 熱度:釣蝦心得分享
釣蝦心得分享描述::新修訂《藥品注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建立藥品加快上市注冊制度,并確定了突破性治療藥物、附條件批準、優先審評審批、特別審批程序以及相關支持政策。這是我國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經驗成果的固化和升華,是藥品注冊工作貫徹創新驅動戰略的積極行動和重要舉措,建立和實施這一制度,給監管部門提出了緊迫的現實要求。 加快上市注冊的重要意義 前些年,隨著醫藥產業快速發展,藥品審評審批工作中存在的注冊申請積壓嚴重,審評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問題日益凸顯,不利于產業和行業的發展。2015年8月,國務院印發《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明確了提高審評審批質量、解決注冊申請積壓、鼓勵研究和創制新藥等主要目標,提出加快創新藥審評審批的主要任務,規定對創新藥實行特殊審評審批制度。2016年2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關于解決藥品注冊申請積壓實行優先審評審批的意見》,將多種情況納入優先審評范圍,明確了優先審評審批的程序和工作要求。2017年10月,中辦、國辦印發《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提出加快上市審評審批,促進藥品創新和仿制藥發展。此后,藥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進入快車道,審評審批流程持續優化,效率大幅提升,一批臨床急需新藥優先獲批上市,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等取得重大突破,藥品注冊申請積壓現象有所緩解。 《2019年度藥品審評報告》提供的統計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藥監部門共受理新注冊申請8082件(含器械組合產品5件)。其中,受理1類創新藥注冊申請共700件(319個品種),品種數較2018年增長了20.8%。受理1類創新藥的新藥臨床試驗(IND)申請302個品種,較2018年增長了26.4%;受理1類創新藥的新藥上市申請(NDA)17個品種。在基本實現按法定時限審評審批的同時,藥品監管部門通過進一步優化流程、實施優先審評、加強溝通交流等措施,提高了藥品注冊工作效率,縮短了注冊時限,充分調動起企業新藥研發的積極性。 新修訂《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國家支持藥物創新、鼓勵新藥研制,提出了對創新藥的優先審評審批、關聯審評審批、附條件批準原則,要求藥監部門完善藥品審評審批工作制度,加強能力建設,優化審評審批流程,提高審評審批效率,有力地促進了藥品注冊管理改革。 進入2020年,社會對新藥的期待空前迫切。《辦法》的出臺對社會和企業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了回應。建立藥品加快上市注冊制度,對鼓勵藥物研發創新,加快臨床急需短缺藥、兒童用新藥、罕見病用藥、重大傳染病用藥等創新藥和改良型新藥的上市進程,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有效、可及,有著戰略性、導向性、實踐性重大意義。 加快上市注冊的制度設計 《辦法》明確,國家藥監局建立藥品加快上市注冊制度,支持以臨床價值為導向的藥物創新,并以專章形式規定了藥品加快上市注冊程序。對符合條件的注冊申請,申請人可以申請適用突破性治療藥物、附條件批準、優先審評審批及特別審批程序,并要求藥監部門及其技術機構給予必要的技術指導、溝通交流、政策傾斜和技術支持。每個程序都規定了相應的申請條件、辦事程序、交流機制、政策支持、指導原則,明確納入突破性治療藥物程序的新藥上市申請,有權申請優先審評審批,即優先審評審批和突破性治療藥物程序可以同時適用。這些設計充分借鑒了國際上藥品注冊管理的先進經驗,將《藥品管理法》關于優先審評審批、附條件批準等加快藥品上市注冊的原則要求和制度規定進一步細化,有利于大幅縮短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為加快藥品上市提供了制度依據和操作指南。 為配合《辦法》實施,國家藥監局于今年7月發布《突破性治療藥物審評工作程序(試行)》《藥品附條件批準上市申請審評審批工作程序(試行)》《藥品上市許可優先審評審批工作程序(試行)》3個文件,明確了突破性治療藥物、符合附條件批準上市的藥品、明顯具有臨床價值的藥品各自的適用范圍、適用條件,以及審評審批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3個工作程序詳細規定了突破性治療藥物的申請、審核、公示納入、臨床試驗研制指導、終止程序,附條件批準上市的早期溝通交流申請、上市申請前的溝通交流、提交附條件批準上市申請、審評審批、上市后要求,以及優先審評審批的申報前溝通交流、申報與提出申請、審核、公示納入、終止、技術審評、檢查檢驗和名稱核準、技術資料補充、審評審批等工作程序,細化了全程溝通交流的工作要求。這些文件連同原國家食藥監局于2005年11月發布的《藥品特別審批程序》,為藥品加快上市注冊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和工作規范,對優化審批工作機制、規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加快上市注冊的實踐要求 隨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和新一輪機構改革的基本完成,貫徹實施《辦法》,建立藥品加快上市注冊制度,對藥監部門提出了緊迫的現實要求,必須聚焦審批、服務、監管三大主題,優化審評審批流程,創新工作模式,提升審批效率,為行政相對人提供優質服務。 創新機制模式,優化工作流程 隨著藥品注冊相關法律法規及配套文件制修訂并實施,監管部門應及時建立健全各環節工作標準和規程,完善工作文件、管理制度、辦事指南、文書制作等實操性規范,健全工作機制和保障機制,實現流程再造。要做好注冊審評、檢查與檢驗各環節銜接,優化核查和檢驗程序,省級藥監部門要相應調整國家藥監局委托開展藥品注冊生產現場檢查的工作程序,完善制度機制保障。要加快受理、審評、審批有機融合,通過優化審評審批方式和流程,突出流程再造的“簡”、信息數據的“聯”、服務質效的“優”,提升審評審批效率和政務服務水平,提高注冊時間的可預期性和企業滿意度,為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營造一流政務服務環境。 同時,還要加強與企業的溝通交流,加大技術指導和幫扶力度,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督促企業依照標準規范開展研發、生產經營活動,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從源頭上加強風險防控。 強化技術支撐,提升工作效能 適應“互聯網+政務服務”“互聯網+審批”“互聯網+監管”深入發展的新形勢,貫徹藥品加快上市注冊制度的新要求,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先進信息技術,大力提升藥品注冊信息化水平,推進審批事項網上辦理,實現全程網上辦理、不見面審批,從而提高審評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 各級藥監部門應按照政務服務事項“四級四同”和“證照分離”改革的有關要求,強化頂層設計和統一指導,根據新一輪機構改革后新的職能定位和事權劃分,分級推進藥品注冊管理信息化建設。創新監管網絡信息化建設管理模式,整合完善現有審批系統,建立覆蓋各級藥監部門的統一信息網絡和國家、省兩級數據中心,完善信息安全、信息標準和應用支撐平臺三大支撐體系,統籌藥械化行政審批、監管檢查、稽查執法、應急管理、檢驗監測、風險分析、信用管理、公共服務等業務需求,優化總體設計、業務、應用、數據及技術架構,建設標準統一、業務協同、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統一高效的信息系統,為加快藥品上市注冊、提升審評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提供強有力的支持支撐。 突出問題導向,注重能力建設 藥品注冊管理中注冊申請積壓問題有待進一步緩解。無論是國家還是省級藥監部門,都存在現有審評審批人員數量與工作量不匹配、行政審批技術支撐能力不足等問題。 要立足上述問題,大力提升審評審批、檢查檢驗能力。結合當前發展需要,制定總體規劃,明確功能布局,構建省、市、縣各級檢驗檢測機構錯位發展、特色鮮明、功能完善的檢驗檢測體系。積極推進各級檢測資源整合,保障注冊檢查檢驗的技術需要。探索引入第三方檢測,推動檢測機構參與市場化競爭。充分運用信息化、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加強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做好檢驗檢測人員技術培訓與技術儲備工作,提升藥品注冊檢查檢驗能力。 進一步提高受理、審評、審批人員專業水平,探索專職檢查員隊伍建設,提升檢查質量和檢查效率。推進職業化專業化藥品檢查員隊伍建設,加快構建基本滿足注冊檢查檢驗要求的檢查員隊伍,提升現有檢查員的管理效能,探索在醫保部門、醫療機構、科研單位、檢驗檢測機構、高校中培育外部專業型兼職檢查員,優化和充實檢查員隊伍結構,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大力提升檢查員的能力水平。 (作者: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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