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訓】25歲孕媽6個月被迫剖宮產保命!為了寶寶,千萬別做這件事!:釣獲心情分享

時間:2023-10-25 19:12:45 作者:釣獲心情分享 熱度:釣獲心情分享
釣獲心情分享描述::懷胎十月,大部分準媽媽都會“談藥色變”,不到萬不得已絕不用藥。前不久,浙江一位準媽媽因感冒不敢用藥,結果反復發燒一個多月,誘發嚴重感染性心內膜炎,幸虧搶救及時,否則,孕婦、胎兒都有生命危險! 懷孕6月感冒,擔心藥物致畸硬扛 感染性心內膜炎是一種非常棘手的心臟疾病,別說孕婦,就算是普通的成人患病后,若不及時治療,也有致命風險! 李女士家住浦江,今年25歲,入院時已經懷孕28周。 “她(李女士)急診轉院轉到我們醫院,來的時候情況不太好,面容憔悴,有氣無力,體溫三十八九攝氏度,一躺下去就覺得喘不過氣來。”接診醫生說,檢查發現,李女士的白細胞超出正常范圍好幾倍,心功能很差,診斷為患感染性心內膜炎。    (網絡配圖) 仔細一問,李女士這個病,竟與一個月前的意外感冒有關。 一個月前,李女突發感冒,打噴嚏、流鼻涕……開始,和大多數孕婦一樣,她沒立即去醫院,也沒吃藥,光是不停喝水。 三四天后,癥狀不但沒緩解,還出現低燒、咳嗽等癥狀,但她還是沒上醫院,家人覺得感冒有個過程,再熬兩天估計就扛過去了,也沒催促她去醫院。十多天后,李女士實在扛不住了就到當地醫院就診,檢查發現,她的二尖瓣嚴重感染了,若不及時治療有致命風險,而治療的前提是剖宮產。 “當時,胎兒才6個多月,主要的臟器都還沒發育完全,剖出來存活的幾率很低。”出于對胎兒的考慮,李女士一家決定先用藥物治療,這是他們的第一個寶寶、不想放棄。 當懷孕遇上生病,藥到底要不要吃?    一旦確認懷孕,無論你是風一樣的女紙,還是神經大條的女漢紙,都會讓自己小心小心再小心,希望不出一點差錯,平安度過整個孕期。但是,有時候不論你多么小心謹慎,總還是會出現一些問題,比如生病了。 有些孕媽對孕期用藥顧慮重重,覺得吃藥不安全,生怕會因為吃藥會給胎兒帶來不好的影響,甚至因此拒絕一切藥物。但是有些疾病這么任性地不吃藥,對孕媽和胎兒都是非常危險的。 二附院婦產科主任醫師傅芬介紹,比如本身就有高血壓、糖尿病、哮喘等一些長期慢性病的患者,如果孕期沒有很好地控制疾病的話,不僅會給給孕媽帶來很大的危害,還會給胎兒造成很大的危險。 這些患者即使在孕期,也都需要吃藥來控制,而且要在專業醫生的指導下吃藥。 所以有這種長期慢性病的孕媽媽,一定要同時看不同專科的醫生,來控制自身的疾病。 另外,吃不吃藥一定要由醫生來權衡,千萬不要擅自做主! 首先,孕期生病,孕媽們一定不要先想著自己扛過去,一定要先去看醫生,由醫生判斷是不是屬于可以自愈不需要用藥的疾病。 如果疾病不屬于可以自愈的疾病,要用藥的話,需要醫生判斷服藥對媽媽和胎兒是益處更大還是風險更大,然后再決定用什么樣的藥。 對于需要用藥的孕媽而言,合理安全地使用藥物才是對自己對寶寶最好的最負責的選擇。 孕婦安全用藥四原則,一定牢記!    1原則一 及時就診,將病情及懷孕的情況向醫生講清楚。 二附院婦產科主任醫師張瑋介紹,生病后,要及時就診,就診時有以下幾件事要提前向醫生講明: 1、自己目前正處于孕期哪個階段; 2、此前有無過敏史; 3、相關的既往病史,以及此次發病時間、癥狀、發展等情況。 2原則二 取藥后要檢查清楚,問清用法用量。 1、拿到醫生的處方后,在藥房取藥時,要將藥品同處方單或付款單一一對照,不要拿錯; 2、看不懂或不清楚藥品的用法、用量的,要及時再去向醫生詢問,同時問清服藥期間忌食哪些食物或藥品。    3原則三 回家后妥善存放藥物并遵照醫囑吃藥。 1、藥品買回家后,要看清藥盒上注明的藥品保存要求,如“常溫”、“避光干燥”等字樣; 2、藥品未吃完之前,原有的包裝盒及說明書,需盡量保存,如有醫生的處方上對用法用量有特殊標注的,也需保存; 3、建議將內服藥和外用藥分開放; 4、遵照醫囑吃藥,不要自行改變用法用量甚至停藥。 4原則四 服藥期間有任何不適反應,應及時再次就醫。 孕期準媽媽們不要患“恐藥癥”,該治的病及時治孕期生病,最忌諱的是自己盲目診斷、擅自用藥,一定要及時去醫院看醫生,根據醫生的處方用藥!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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